武进区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同时具备)
一、校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的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新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更新观念,探索适应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教研、科研、信息技术等研训活动,并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且每学年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
4、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工作三年以上且在教学第一线的任课教师(中层干部必须兼课)。
6、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且工作量饱满。按学校教学工作的需求,完成学校安排的汇报课、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工作。(聘用教师不作硬性规定)
7、近五年来主持或参加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有本人活动记录;近五年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获奖本专业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以上;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本专业)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以上。
8、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成绩;辅导或所指导的学生、兴趣小组等活动至少有1次在校级以上获奖或作品发表。
9、同等条件下有区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优先。
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
骨干教师名额不限,只要符合申报条件,课堂教学考核过关即可。市级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可自然列为校骨干教师资(不再另外享受津贴)。
三、考核
校骨干教师期限为三年。骨干教师任职期间,要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包括:
1、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比赛。
2、在学校中的带头作用:教学成绩突出、示范和引领作用突出,在教研组、课题组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
3、在区域性学科中引领作用,必须参加学校各类级别的课改实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校骨干教师培训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2、认真贯彻市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中有关政策和措施,有效培训,严把关,确保培训质量。
3、建立完整的骨干教师培训档案。
4、是参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基本条件。市级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必须是在校级骨干教师基础上选拔、推荐。
5、校级骨干教师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享受每年300元津贴,连续考核三年。
6、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外出学习培训优先。
7、加大对骨干教师培训过程的考核与管理,对参加培训教师不能保证纪律的,成绩不达标的教师不予考核,同时撤销校级骨干教师的资格。
五、材料要求
1、填写申报表。
2、有关证件、证书的复印件。
3、示范课、公开课、评优课等证明材料。
4、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代表作等。
六、考核程序
1. 理论考核。
2. 材料呈报。按《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教师综合评优细则》核分。
3. 课堂考核。曾在区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