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实施意见》
(试用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 33号)文件精神,按照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区教育局武教管[2019] 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绩效考核工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发放对象
全校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武进区教育局根据本校办学水平评估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总量。
四、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考核奖励(总量的20%左右)
1. 班主任:根据《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班主任考核办法》
(1)如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考核,优秀、良好、及格比例为3:4:3。
第一档:考核成绩 两优或一优一良 (系数1.1 )
第二档:考核成绩 两良或一优一及格 (系数1.05)
第三档: 考核成绩 一良一及格或两及格 (系数1 )
(2)如学年对班主任进行考核,优秀、良好比例为4:6。
第一档:考核成绩优秀 (系数为1.1)
第二档:考核成绩良好 (系数为1 )
2.副班主任:根据《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副班主任考核办法》,每学年对副班主任进行考核,优秀、良好比例为4:6。
第一档:考核成绩优秀 (系数0.3)
第二档:考核成绩良好 (系数0.2)
备注:总量按公办、备案班主任人数,首次发放以人均1500元核定。
(二)工作量奖励 (总量的20%左右)
第一档:每周超工作量3课时及以上。 (系数1.2)
第二档:每周超工作量1至2课时。 (系数1.1)
第三档: 课时工作量根据武进区各学科老师工作量相关标准,服
从学校安排,满工作量。 (系数1 )
备注:
1.课时工作量的测定详见《武进区各学科教师工作量(周课时)标准》。
2.值日老师按每周超工作量1课时计算。
(三)教学业绩奖励(总量的25%左右)
1.教学成绩奖(总量的10%左右,获奖率80%左右)
(1)主科教师:依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情况。
第一档:(系数1.5) 第二档:(系数1.25 ) 第三档:(系数1)
各档次规定如下:
年级中有9个班:第1-2名为第一档,第3-4为第二档,第5-7名为第三档次;年级中有7个班,则第1-2名为第一档,第3-4名为第二档,第5-6名为第三档。(如一位教师担任几个班的,取几个班的平均数来确定奖励数。)
备注:
进步奖:各班各学科以上一学年第二学期的集团期末考试排名为依据,在本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每提升一个名次奖励50元。担任两班或三班的教师,综合考虑进步名次。
(2)术科教师:依据一学年中社团成绩评定。
第一档:(系数1.5) 第二档:(系数1.25)第三档:(系数1)
各档次规定如下:
第一档:团体奖:区一等奖以上、区团体前三名、市团体前四名、区田径比赛总分前8名,个人奖:区级二等奖以上学生获奖总人数满10人。
第二档:团体:获区二等奖以上、田径比赛总分前16名。个人奖:区级二等奖以上学生获奖总人数在5-9人。
第三档:其他获区级以上奖教师。
备注:
如获奖老师中有几位辅导老师的,除第一责任人外其余老师下浮一档;如有外聘老师的,并以外聘老师为主的,则学校负责老师也下浮一档。
(3)主科老师兼任社团训练的,得奖数参照术科教师计算的一半。
(4)参加区级以上基本功、评优课比赛的(协作片等同于武进区级)获总分一等奖的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市级在区级基础上乘以1.2,省级的乘以1.5,国家级的乘以2.0。同一次比赛在不同级别获奖的,只对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2.教学常规奖(总量的15%左右)
按照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教学常规考核办法每学期对每位老师进行考核,优秀、良好比例为4:6。
第一档: 两学期考核都为优秀 (系数1.1)
第二档: 一学期优秀一学期良好 (系数1.05 )
第三档: 两学期都是良好 (系数1)
(四)师德考核奖励(总量的20%左右)
根据《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师德考核方案》和区教育局关于师德考核的相关要求,依据每学期进行的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一档: 两学期考核都为优秀 (系数1.1)
第二档: 一学期师德考核优秀,一学期考核合格(系数1.05)
第三档: 两学期考核都为合格 (系数1 )
备注:
师德考核只要有一个学期不合格的,不发专项奖励性绩效。
(五)出勤考核奖励(剩余总量)
第一档:全勤 (系数1.1 )
第二档:请假≦6天 (系数1.05 )
第三档: 6天<请假≦30天 (系数1 )
备注:
1.请假1个月以上,6个月之内的系数0.5;
2.本栏请假特指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无故旷工1天(含1天)以上,系数为0。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学校校级领导的专项绩效奖励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发放。
2.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现职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发放。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以下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②长病休人员。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
④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2)以下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
发。
②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
奖励的50%计发。
③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六、附则
本实施意见实施解释权属武进区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附件1 工作量的核定
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工作量(周课时)标准(区局相关文件规定)
课程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语文 | 12-16 | 10-12(两班) | 8-10(两班) |
数学 | 10-14 | 10-12(两班) | 8-10(两班) |
英语 | 12-14 | 10-12(两班) | 8-10(两班) |
物理 | 12-14(两到三班) | 10-12 | |
化学 | 12-14(两到三班) | 10-12 | |
生物 | 14-16 | 10-12 | |
政治(思品) | 16-18 | 12-14 | 10-12 |
历史 | 12-14 | 10-12 | |
地理 | 14-16 | 10-12 | |
信息技术 | 16-18 | 14-16 | 12-14 |
音乐 | 16-18 | 14-16 | 12-14 |
美术 | 16-18 | 14-16 | 12-14 |
体育与健康 | 16-18 | 14-16 | 12-14 |
科学 | 14-16 | ||
综合实践 | 16-18 | 14-16 | 12-14 |
校本课程地方课程 | 16-18 | 14-16 | 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