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桥小学2019-2022教师三年主动发展规划论证会活动方案
2019年,学校已着手制定学校2019-2022年的发展规划。而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规划是学校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影响着学校发展规划的落实,也决定着教师个人在未来3年里的专业发展水平。为此,学校将召开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的论证会。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个人撰写三年个人发展规划书 10月10日-10月28日
内容: 1、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完成个人三年发展规划。
个人3年总目标 至少有三个外显的、可检验的指标,分年度目标紧紧围绕着总目标科学合理地细化 。
2、11月1日前,完成《教师2019-2022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书》,以年级组为单位,上交至发展中心。
第二阶段:自我论证,论证时间: 11月1日----11月4日
内容:每位老师根据五级梯队评审要求,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个人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书。
第三阶段:现场论证,论证时间:11月8日
具体安排:
一、分 组:将全体教师分为三个组:求真组(18人) 12:30开始
探真组(20人) 12:30开始
本真组(6人) 12:00开始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活动地点:求真组:教工之家 探真组:二楼会议室
本真组:党建活动室
三、活动内容:教师根据个人三年发展规划论书从目标、优势、不足、策略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按名单顺序)
四、其它安排:
1、主持人:求真组(杨莉萍 ) 探真组(陆静) 本真组(吴菊芬)
2、摄影 :求真组(傅梦慧) 探真组(陈丹) 本真组(吴菊芬)
3、新闻报道(封银萍) 微信制作(朱丽雯)
4、会务安排:服务中心、发展中心(PPT)
第四阶段:评价激励,促进落实
为了有效落实教师个人的发展规划,学校将跟进相关的评价机制。每学年将对教师学年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对达成度良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武进区南塘桥小学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教师分组名单
分组名单:
求真组:共18人 主持人:杨莉萍
梁 燕、邓淑兰、殷榴静、徐 倩、刘丽丽、李 洋、庄铭迪、朱雪莲、刘 畅、张 勇、许晓英、居晓丹、傅梦慧、陆勇清、奚雪军、王文娟、顾圣照、费 洁
探真组:共20人 主持人:陆静
沈亚娟、包晓燕、梁黎丽、刘霁红、赵玉凤、朱黎叶、朱丽雯、杨莉萍、唐玉善、吴菊芬、韩 丹、孙益新、胥 娇、陶 美、张 琪、袁文明、封银萍、朱剑辉、杨建东、陈 丹
本真组共6人 主持人:吴菊芬
吴燕萍、张 秋、朱 艳、吴霄锋、郑华清、吴建新
附件2、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良好”等第以上(同等条件下,考核“优秀”者优先)。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嘉奖”,或获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6.候选人培训考核“合格”以上(同等条件下,分数高者优先)。
7.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等)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4年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五年来,至少有一年在毕业班教学。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及以上评优课或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或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等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市二等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省二等以上奖励。
(四)科研工作
1.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总结(有本人研究成果)。
2.近五年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市级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一等奖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有1篇论文获辖市(区)一等奖),或出版论著(含市级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必须承担1/4以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至少有2篇专业论文。
(五)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视其特殊性,适度调整条件。
二、专职教研员参评基本条件(除达到“(一)基本要求”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对本学科有系统的、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学科教学和教法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近3年中,每学年到实验基地(学校)开研究课不少于5次,并在大市范围开研究课不少于1次。
2.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承担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所从事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每年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近3年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1-2次。
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一、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3年以上。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良好”等第以上(同等条件下,考核“优秀”者优先)。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嘉奖”,或获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6.候选人培训考核“合格”以上(同等条件下,分数高者优先)。
7.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等)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4年以上。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近五年以来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三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能把握学科教学方向,教学效果显著。
3.符合骨干教师推荐评选“教学工作”条件的第二条,且在范围上有所扩大,档次级别上有所提高。
(四)科研工作
1.从事教科研工作10年以上,研究能力强,水平高。有较为系统、明确的研究方向。近五年来,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2.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专业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二等奖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获省二等奖以上,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出版论著(含市级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必须承担1/3以上。
(五)专业引领工作。任高级教师以来,指导2名以上中级或初级职称教师的教学和课题研究,成绩显著;在市级及以上或其他省市作高水平专题讲座1-2次。
(六)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视其特殊性,适度调整条件。
二、专职教研员参评基本条件(除达到“(一)基本要求”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对本学科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近3年中,每学年到实验基地(学校)开研究课不少于5次并且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及以上。
2.教学科研工作: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每年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附件3、武进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年以上(2014年及以前)、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1年以上(2015年及以前)、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1年以上(2015年及以前)。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2012年以来,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2012年以来,申报晋升“高级”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或获得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大赛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成绩良好方能参加评选。
8.学生满意度较高。
9.按局相关规定,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应交流轮岗人员,均须有教育局认可的两年以上的交流任教经历(含目前正在交流者)。普通高中有交流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教育工作
1.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12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及以上;或负责团委、少先队工作、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及以上,取得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12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的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并逐步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2012年以来,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
2.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2012年以来,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或省级优秀奖及以上奖项;或所上课被认定为市级精品课1次;职业学校教师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奖项。
四、科研工作
1.2012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或课题研究,有本人参与研究的活动记录、专题总结,以及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须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2. 2012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并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奖)。其中至少有2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3.区内乡村学校教师,2012年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有本人的活动记录和专题总结等材料。2012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并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2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五、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参加企业或行业培训,平均每年到企业一线岗位实践锻炼累计达1个月。积极参加职教系统市级及以上的各类评比或大赛,获市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奖项。
武进区第七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2年以上(2014年及以前),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小学教师一级老师职称1年以上(2015年及以前),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1年以上(2015年及以前)。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2012年以来,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12年以来获得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大赛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或省级优秀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至少两次获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成绩良好方能参加评选。
8.学生满意度较高。
9.按局相关规定,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应交流轮岗人员,均须有教育局认可的两年以上的交流任教经历(含目前正在交流者)。普通高中有交流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教育工作
1.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12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及以上;或负责团委、少先队、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及以上,取得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12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2年的经历。教学理念先进。正确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2012年以来,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
2.2012年以来,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区、市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所上课被认定为市级精品课1次;职业学校教师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二等奖1次及以上奖项。
四、科研工作
1.2012年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有本人的活动记录和专题总结等材料。
2. 2012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2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奖)。至少有1篇论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3.区内乡村学校教师,2012年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有本人的活动记录和专题总结等材料。2012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以上(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论文必须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五、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同时具备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参加企业或行业培训,平均每年到企业一线岗位实践锻炼累计达1个月。积极参加职教系统市级及以上的各类评比或大赛,获得二等奖1次及以上奖项。
附件4、常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基本条件
常州市第九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质量高,课堂教学水平突出,获得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2.职校、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2-5年(2017年8月之前、2014年8月以后从教)。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学生满意度较高(幼儿园、
小学1-3年级免测)。
4.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
5.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者,优先推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
8.长期坚持在农村或偏远地区执教的教师优先推荐。
常州市第九批中小学教学能手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质量高,课堂教学水平突出,获得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2.职校、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4-8年(2015年8月之前、2011年8月以后从教)。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学生满意度较高(幼儿园、
小学1-3年级免测)。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
5.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等其他管理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不少于3年,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者,优先推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教周课时数分别为同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4、1/3、1/2以上)。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小学在低年段或中年段或高年段经过一个循环教学)。逐步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能力和有效措施,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著。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并开设过辖市区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9.长期坚持在农村或偏远地区执教的教师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