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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281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菊芬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职能机构,各有关单位:

95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对2020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2094日至1015

二、捐赠对象

1、经开区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干部、职工;

2、经开区法院、检察院,各职能机构(含事业),各相关单位干部、职工;

3、经开区各学校、医疗机构干部、教师、医务人员、职工;

4、经开区东方公司、科维公司、金融、保险系统等单位干部、职工;

5、经开区各村、社区干部、职工。

三、捐赠标准

1、经开区党政班子领导每人1000元;

2、各镇、街道、各职能机构、国有企业,东方公司、科维公司、金融、保险系统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500元,副职每人300元;

3、一般干部每人200元;

4、一般职工每人100元;

5、村、社区主要干部,正职每人300元,副职每人200元。

(此标准供参考,详情可咨询社会保障局民政科)

四、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要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

二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个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动员他们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三要规范机制,阳光运作。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国企、村、社区等单位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通知并收缴。各职能机构、东方公司、科维公司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收缴。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由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并收缴。金融、保险系统由科技金融局负责通知并收缴。

四要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操作,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搞搭车募捐,更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募捐的资金。

五、交款方式

各地各单位在本地区、本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筹集的慈善捐款足额解缴到武进区慈善总会财务科(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379室),或者汇入武进区慈善总会账户(账户名称:武进区慈善总会,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支行,账号:8603204210101201000053678),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8631858586318030),并将本单位慈善一日捐名单及汇款凭证报至社会保障局(可报送PDF扫描件,联系人:社会保障局民政科:曹新宇、谢毓,联系电话:8555130989863076。)

 

附件:经开区慈善一日捐名单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92

 

附件

经开区慈善一日捐名单

单位:            (盖章)

序号

姓名

职务

金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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