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职能机构,各有关单位:
在9月5日“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对2020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20年9月4日至10月15日
二、捐赠对象
1、经开区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干部、职工;
2、经开区法院、检察院,各职能机构(含事业),各相关单位干部、职工;
3、经开区各学校、医疗机构干部、教师、医务人员、职工;
4、经开区东方公司、科维公司、金融、保险系统等单位干部、职工;
5、经开区各村、社区干部、职工。
三、捐赠标准
1、经开区党政班子领导每人1000元;
2、各镇、街道、各职能机构、国有企业,东方公司、科维公司、金融、保险系统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500元,副职每人300元;
3、一般干部每人200元;
4、一般职工每人100元;
5、村、社区主要干部,正职每人300元,副职每人200元。
(此标准供参考,详情可咨询社会保障局民政科)
四、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要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
二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个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动员他们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三要规范机制,阳光运作。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国企、村、社区等单位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通知并收缴。各职能机构、东方公司、科维公司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收缴。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由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并收缴。金融、保险系统由科技金融局负责通知并收缴。
四要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操作,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搞搭车募捐,更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募捐的资金。
五、交款方式
各地各单位在本地区、本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筹集的慈善捐款足额解缴到武进区慈善总会财务科(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379室),或者汇入武进区慈善总会账户(账户名称:武进区慈善总会,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支行,账号:8603204210101201000053678),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86318585、86318030),并将本单位“慈善一日捐”名单及汇款凭证报至社会保障局(可报送PDF扫描件,联系人:社会保障局民政科:曹新宇、谢毓,联系电话:85551309、89863076。)
附件:经开区“慈善一日捐”名单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附件
经开区“慈善一日捐”名单
单位: (盖章)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金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