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健全岗位等级晋升激励机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常州经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精神,现制定常州经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学设置岗位
为落实“区管校聘”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社会事业局加强统筹规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核定各校各类岗位数。各校按照核定的数量,科学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合理设置各级岗位。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须经社会事业局审核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精心组织竞聘
(一)竞聘原则
1.全员竞聘,能上能下。本次岗位聘任为全员竞聘,打破终身制,建立能上能下机制。
2.统一周期,届满竞聘。竞聘周期原则上为三年,三年组织一次竞聘。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执行。
3.公平公正,责任导向。各单位的岗位竞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均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广大教师的民主监督,做到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如遇特殊问题各单位也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妥善加以解决。
(二)竞聘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员额制教师。
(三)竞聘条件
各单位依据竞聘原则和苏人社发〔2017〕427号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分别制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条件。
(四)竞聘形式
本次岗位竞聘为全员竞聘。具备高级教师职称者,都可以竞聘高级岗位。未竞聘成功的,原来聘任在高级岗位的可至少保留七级岗,原来聘任在中级岗位的可优先聘任八级岗;具备中级教师职称者,都可以竞聘中级岗位。未竞聘成功的,可至少保留十级岗;具备初级教师资格,按比例竞岗。
(五)评分细则
各单位在前一轮岗位等级晋级评分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教科研等业绩。评分细则与岗位竞聘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报社会事业局审核。
(六)竞聘程序
1.宣传政策。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宣传竞聘上岗的政策,做到每位教师都知道政策依据、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
2.制定方案。各单位制定的教师岗位竞聘方案须包括组织领导、竞聘形式、竞聘岗位、竞聘范围、竞聘条件、评分细则、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各单位要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竞聘工作评分小组和竞聘工作协调小组,确保竞聘工作稳妥实施,其中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7人,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领导、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
3.组织竞聘。各单位依据岗位竞聘方案,公布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数、竞聘条件、评分细则、操作程序与办法。教师根据学校公布的竞聘方案,申请竞聘相应岗位,提供竞聘材料。各单位评分小组依据竞聘教师提供的竞聘材料,对照竞聘条件,评价竞聘教师是否符合竞聘条件,并依据评分细则为参与竞聘的教师打分,如在同一岗位等级中,符合条件的竞聘教师数大于相应岗位数,则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岗位聘任人选。
4.确定岗位。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分小组评价打分的结果,确定竞聘教师的岗位。岗位竞聘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5.报批岗位。各单位岗位设置聘任材料,报社会事业局审批。
(七)有关说明
1.关于双肩挑人员。双肩挑人员的评分细则与教师专技岗相同。双肩挑人员原则上需达到同等级专技晋升人员的最低分方可执行相应专技岗位工资。
2.关于外借人员。借用人员岗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聘任,保留上一轮所聘的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如要晋升高一级岗位,则需根据竞聘条件参加竞聘。
3.关于调动人员。调动人员第一次参加现单位岗位竞聘时,可保留原单位所聘的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如要晋升高一级岗位,则需根据竞聘条件参加竞聘。
4.关于支教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支教工作经历的教师可优先聘用,仅限一个聘任周期有效。
5.关于交流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可优先聘用,仅限一个聘任周期有效。
6.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按其证书等级和任职条件,聘任在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上。
7.关于长病假人员。长病假人员在长病假期间暂不参加岗位竞聘工作。
8.关于员额制教师岗位设置。员额制教师此轮属于第一轮聘岗,岗位基本年限认定按其取得职称证书次月起计算(有效时间从担任经开区员额制教师算起),聘任在对应职称层级的最低等级上。
三、具体工作安排
1.2021年4月,社会事业局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报组织部核准。
2. 2021年5月中旬前,社会事业局将审批通过的相应等级岗位合理配置到区域内各学校。
2.2021年5月下旬到6月中旬,各学校按要求组织实施,制定竞聘方案、优化完善评分细则并经教代会通过,报社会事业局核准后,组织竞聘。
3.2021年6月下旬,各学校根据竞聘结果,填报各类审批表,获社会事业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岗手续。
4.2021年7月,兑现工资待遇。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岗位竞聘工作视为无效,重新依规开展竞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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