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苏教师〔2011〕17号)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教工〔2008〕20号)和《关于开展第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常教工[2011]1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我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职工中开展第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敬业与奉献。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月。
三、活动安排
1.认真学习。各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及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苏委教创〔2011〕5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提升师能,办好教育服务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帮助广大教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2.深入分析。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各校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面向学生和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业形象等意见和建议,结合教师自评、互评等活动,深刻剖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努力打造一支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3.加强宣传。各校要结合第2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通过表彰先进、师德演讲、师德建设经验交流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新形象。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下发《优秀师德活动》作为师德读本,宣传学习我们身边的先进与典型,继续开展新教师上岗宣誓,举行师德论坛,申报劳模工作室创新成果等活动。
4.落实行动。各校继续组织教职工深入开展“ 168” 爱生行动,对贫困生、学困生、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实行定人帮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倡导和组织教师走近社区、村组,开展义工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5.严肃查处。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各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发挥网站、电视、报纸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新经验、新做法和新典型。活动期间,要求各校做到“四个一”,即:一套展板,一条标语,一篇新闻报道,一份典型材料。
3.注重实效,做到“三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带教活动,达到“以党风带教风,以党性铸师魂”的效果。与服务教师结合,努力解决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与工会常规工作相结合,以促进自身建设,促进自身发展。
各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采取务实可行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一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
请各校于9月8日前将活动方案交区教育工会1101室。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