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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陆静
来源:高职处   编辑日期:2012-1-12 14:41:10   点击数: 227  

常语〔2011〕7号

各辖市、区语委、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二批常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常语〔2011〕5号)精神,经学校自主申报、各辖市、区审核和市级考核和评审,确定常州市花园中学等61所学校为常州市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苏教语〔2011〕3号),我市五所学校:常州市实验小学、金坛市河滨小学、溧阳外国语学校、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和常州市新北区吕墅中学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其中常州市实验小学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希望各学校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作为依法办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中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为建设教育强市和文化名城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常州市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二 〇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示范校   名单通知
  抄送:省语委办。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附正文扫描:常语〔2011〕7号.tif
      附件:常语〔2011〕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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