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塘小之家>>上级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学期期初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杨莉萍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学期期初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2012年春学期期初收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按常价规﹝20113号文件执行,其中中心城区、高新区和经发区按城市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按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常价费﹝2011125号、常财综﹝201131号、常教计﹝201129号)文件执行。  

    三、伙食费  

    各校的伙食费收费标准要向区物价部门备案,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逐月收取。  

    四、教辅用书  

    各校一律不得参与教辅用书的征订和收费,应督促新华书店及时做好购买教辅用书的宣传工作,新华书店征询学生及家长意见后自愿选购。征询意见单应妥善保管备查。  

    五、学生接送车辆收费  

    本学期开学初,学生接送车辆暂缓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待有关部门确定后实施。各校要对学生家庭到学校的距离进行确认,小学 2.5公里 以内、初中 3公里 以内的学生不乘坐学生接送车辆,对家校距离在小学 2.5公里 、初中 3公里 以上、自愿乘坐学生接送车辆的学生人数进行统计,并将花名册于29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教育收费事关教育和学校的形象,各校要高度重视,务必按有关规定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23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南塘桥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塘桥街   联系电话:0519-88701442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203号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