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塘小之家>>上级通知
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杨莉萍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2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评选方式  

第十批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市局将采用“重点推荐”和“评选”两种方式选拔产生。市局分配给我区“重点推荐”名额骨干教师为18名,学科带头人为7名。有关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区教研部门必须严格对照条件,优中选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高且业绩突出者适量推荐,报局评议审核后再报市局审批。  

各单位其余申报人员全部进入“评选”程序。  

二、关于评选范围和对象(补充)  

1.原则上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常州市骨干教师申报参评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武进区骨干教师、常州市教学能手申报参评常州市骨干教师。  

2.职业类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均不参加本批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释口径  

1、条件中关于职称的履行职责年限数,必须是“满”规定的年数。例:中学学科带头人规定为中高3年,即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取得的中高,并在相应岗位上聘任。以此类推。  

2、条件中申报评选骨干教师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是 1977830日 以后出生的教师。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校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本次评选申报,为教师对照条件自主报名,虽无名额限制,但条件、程序较以往有较多变化,必须逐项逐条认真研读文件,学校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条件见市局文件附件),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参评条件才可申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者,特别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年龄条件不符的,不得申报。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我区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校务必于 1023日 (星期二,一天内)将《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重点推荐汇总表》(纸质一份,附U盘),交组人科1108室。  

各有关单位如有重点推荐对象,一并上报《重点推荐审核表》(纸质一式二份)。  

五、各评选考核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310892  

   

附件1常教人〔2012〕48号文件

附件2:常教人〔201248号文件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108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南塘桥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塘桥街   联系电话:0519-88701442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203号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