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进区2014级新生学籍审核的预备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籍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学籍管理电子化,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7〕30号)和常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籍编号要求:
(一)学校代码
2014年秋学期起,各中小学校的“学校代码”发生变化,新的学校代码(10位)登陆省学籍系统可查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市民小学除外)区学籍系统和省学籍系统的“学校代码”应完全一致。
(二)学籍辅号
学籍辅号即省学籍号,不同于全国学籍号。全国学籍号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一生一号,终生一号”;学籍辅号全省统一,根据一定的编码规则产生。2014年秋学期起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注册使用新的“学籍辅号”,新的学籍辅号由18位组成,方式为:“10位学校代码(含首字母)+4位入学年份(今年2014)+4位学生流水号(从0001起)”。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一新生入学年份均按2014算起。
完中的初高中学生使用不同的学校代码。
二、义务教育学籍:
1、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
(1)各校均应为每一位在籍学生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的学籍基本信息必须包含: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来源(填“流动”或“非流动”)、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实际住址(房产所在地或暂住地)、入学年份、年级、“两免一补”情况。
①学校名称必须写全称(与学校印章上的名称一致)。
②以独立建制学校为单位统一编制学籍。非独立建制的村小(或校区),由中心校(或校本部)统一编制,按序号顺序建在独立建制学校学生后面。
③学生姓名必须与其户口簿一致。
④出生年月必须与其户口簿一致。
⑤户口所在地、实际住址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农村:省――市县――镇(乡、街道)――村委(社区)――村民小组(居委会)――门牌号
城区:省――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小区)――门牌号(楼幢、单元、门号)
⑥学生身份证号码须采集齐全。
(2)各校学生的“学籍辅号”共18位,从“0001”始,由小到大,中间不得有空缺,公办学校吸纳流动儿童一律排在最后。具体编排顺序为:①施教区②本区内非施教区③常州市其他区④金坛市、溧阳市⑤江苏省内(常州市外)⑥江苏省外 ⑦随班就读(必须有医院提供的鉴定书)。
(3)鉴于流动儿童具体情况,各校2014级新生中必须为每一位流动儿童(即非武进籍学生)建立证明材料档案【2014年参加积分管理的学校可直接用积分卡,不用再次采集四证】,必须符合四项条件:
①父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过的、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证的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批准可以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公函证明。
②父母在本区具有稳定住所和暂住证。有经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查验过的现居住地“暂住证”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如无租房合同的,必须提供租住房东与当地公安部门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及由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或单位出具的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③父母在本区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经现居住地劳动社保部门查验过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父母在本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证等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④有经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查验过的原籍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同时还需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具体材料备案格式参照附件二,可正反面粘贴。(4)小学入学新生必须是 2008年8月31日 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学童(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各小学(部)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入学。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编制学籍。
(5)初中:
①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初一新生以区教育局核发的入学招生名单为准。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违规招收本区范围内非施教区学生的学校,一律不得为该部分学生编制学籍。
②在校生即为在籍生,各初中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初一新生注册学籍。
③新市民小学毕业的学生就读本区初一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暂住证,规范的劳动合用,户口簿复印件。
④各初中必须对本施教区内2014级未报到新生摸清去向,于学籍审核时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现就读地企业用工证明或工商、税务部门的证明等)。同时,将该生的信息从入学招生库中进行退回操作,在退回原因中要注明去向和理由,否则作流生处理。
(6)各校应根据区系统要求,将本校新生相关信息核对完善后导入上报库,区系统学籍信息必须于 9月29日前 提交审批。
2、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
(1)初中
①已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有小学学籍信息的学生,具体提取方式为:学校用Excel表方式采集新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系统据此从上一学段的全省学籍系统中寻找可以匹配的学生,匹配成功的学生随即进入该学段全省招生库,其性别、民族、家庭、学习经历等信息一并进入。
②跨省接收升初一的学生,学籍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跨省升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4﹞19号文件(见附件三)精神执行,不得新建学籍。
全省招生库信息采集完毕后,统一进入学籍注册阶段,凡具备唯一性的学生信息会被准予注册正式学籍,凡信息同时存在于两所以上学校的学生,由涉及学校协商,以学生在读学校为学籍注册学校。
全省初中学籍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9月8日,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9日。逾期将不能建立学籍,请各校务必重视。
(2)小学
因为省幼儿园信息系统中没有幼儿监护人信息,所以小学新生信息情况必须仍采用以前的方法输入省学籍管理系统(批量导入或逐个输入)。小学阶段新生导入必须采集学生本人的真实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码的不能建立在省学籍系统中学籍。各小学在为学生注册学籍前要及时采集学生信息,并让家长签订承诺书,同时学校要第一时间通过省学籍系统中的身份证号查询功能来查验该生是否在我省曾有过就读小学的记录。
全省小学学籍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9月8日,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9日。逾期将不能建立学籍,请各校务必重视。
有下属新市民小学的中心校要为新市民小学设立省学籍系统班级和相应的学籍号区间,及时督促新市民小学上交学生信息,统一由中心校导入省学籍系统,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9月8日,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9日。
三、高中学籍:
2014级高中新生学籍号为18位,具体方式见学籍编号要求(省网系统中查询)。
1.区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各校必须以区教育局批准的高一新生录取名单为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建立学籍。
各校要及时为高一新生注册建立学籍,并完善高二、高三学生在2014-2015年度的相关信息(学科成绩、班主任评语等),电子学籍卡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信息,各高中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2.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各校可登陆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在新生数据库中进一步核对完善新生相关信息(监护人信息、身份证号、照片等),同时进行分班、编辑学籍号等操作。各高中校须在9月11日至9月29日期间确认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并设定状态为“自动校验已完成”。
四、新市民小学学籍编制要求:
区学籍管理系统:新市民小学2014级新生要求统一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导入“武进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软件”。具体操作过程由所辖学校负责指导。新市民小学学生学籍号11位,编号方式为:年份(2位)+学校代码(6位)+学生流水号(3位),如:100406BB001。(BB为学校代码见附件一)。各校在编排学生学籍号从“001”始,从小到大,中间不得有空缺,具体编排顺序为:(1)江苏省内(2)江苏省外。
五、其他要求:
1.“武进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软件”的使用是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是基础教育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在导入信息时必须确保准确、及时和全面。
2.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确保2014级新生数据于 9月29日 前全部导入“武进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软件”。
江苏省学籍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9月8日,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9日。
3.区教育局将对未按时导入学籍数据和违规招收学生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中小学质量评估考核中。
4.其他相关要求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意见》(武教基[2009]48号)。
六、2014级新生学籍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三:苏教基﹝2014﹞19号文件
附件四:省学籍模板(小学)
附件五:省学籍模板(初中)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