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和活动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孩子是您的希望,更是我们的明天,关心爱护他们,使他们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一直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采取一切措施,动用一切力量,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学生上下学时车流量大,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障自己的安全。为了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全体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并和学校联手,教育督促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孩子的榜样,文明驾车,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并准时接送您的孩子,杜绝由于主观因素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2、全体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要让您的孩子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乘坐公交车也要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
3、请各位家长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孩子时,要全部佩戴头盔,千万不要超载。
4、交通法明确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满年龄的孩子骑自行车时必须做
到不超速、不并骑、不载人、不打闹,要专心,一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坚决不逆行。不得让孩子骑摩托车或助力电动车。
5、请教育孩子步行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不打闹嬉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在通过交叉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而是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请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并会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6、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将车辆开(骑)进校园内,要有序停放在校外指定区域,不能停到公路行车道上,以免造成交通拥堵;服从学校门卫的安排,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安全。如发现孩子放学后未按时回家,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7、请教育孩子在校内也要注意安全,防拥挤踩踏、防滑倒、防摔伤。
8、教育孩子在校上课期间不出校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控制孩子的零花钱,教育孩子不在校门口周边买零食,特别是不在无证摊位处购买食品,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9、加强防溺水教育和假期活动教育。教育部通报称, 2012年6月9日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据了解,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中小学生中,男生居多。
针对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请家长一定要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并在此特别提醒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教育孩子参加有益的活动,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一件关系着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您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教育孩子,让他们真正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他们一生平安。
武进区南塘桥桥小学
2012-6-12
请全体家长认真阅读,积极落实安全教育监管要求,并签字后交学校。谢谢!
《交通安全和活动安全告家长书》回执
学校名称: ( )年级 ( )班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