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桥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推动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走上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和认定
第1条 骨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显著,在学科教学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优秀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对象为全校教师,骨干教师的推荐要依据申报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充分考虑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
第3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学校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评选,对经评选确定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颁发证书、建立档案。
二、职责
第4条 骨干教师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年在校及以上范围开课应不少于2节。
第5条 骨干教师必须承担对本校教师教育教学的帮带任务,3年内培养出1—2名同学科的校级及以上的青年骨干教师,所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应在校级及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或指导的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励以上。
第6条 骨干教师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区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承担子课题或主持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2个。每学年须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三等奖)1篇。每学年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写有读书笔记。
第7条 骨干教师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三、管理和考核
第8条 学校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第9条 学校教科室负责组织对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10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实行“年审制”。学校建立骨干教师档案,记载骨干教师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
四、待遇和奖励
第11条 学校积极总结和推广骨干教师的典型经验,切实保证骨干教师的学习、工作条件,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骨干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并有计划地为骨干教师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的机会。
第12条 新评选为南塘桥小学骨干教师人员2年内经考核合格可享受教科研津贴,每年300元。二年任期满后不再享受骨干教师教科研津贴,继续保留骨干教师荣誉称号。骨干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对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给予破格晋升。
南塘桥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 年 月—— 年 月)
学科: 批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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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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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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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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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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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号授 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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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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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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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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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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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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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班级和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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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项目 |
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 | ||||||
师德 和教育工作 |
政治思想、师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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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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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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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工 作 |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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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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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各类教育教学 评比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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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科 研 工 作 |
课题研究的名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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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以上发表、获奖论文或出版的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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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提 高 |
参加各种培训进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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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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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青年教师和指导学生 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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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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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填写务必翔实、清楚,有关考核栏目必须注明时间、地点、名称、级别、对象等相关要素,相关的证明材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