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南塘桥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武教人(1014)13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要求,为推动我校师资均衡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行“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全面推进我校教师交流工作,现根据本校实际,制订本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为目的,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区域内校际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
二、交流原则
(一)优化结构、合理流动、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个人主动申请与组织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个人发展、学校发展与区域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教师交流与队伍稳定和学校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交流形式
根据武教人【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交流分为结对互助交流、跟岗学习交流、指导性交流三类以及区教育局认可的其他形式。具体形式如下:
1.结对互助交流。双方学校互相派出教师,派出的教师在交流周期内,原则上在另一方学校工作。原则上双方学校互派出同学段同学科同数量的教师。
2. 跟岗学习交流。中层及以上学校管理人员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跟岗学习。
3.指导性交流。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学校,但通过定期到交流学校上示范课、开展教研活动、结对培养青年教师等,开展指导性交流工作。
四、交流的范围、对象、人数及时间
(一)交流范围:我校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二)交流对象与条件: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我校任教满6年以上的公办教师,原则上都应分期分批循环参加交流。
(三)交流人数: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参加结对交流人数原则上每期不少于2人,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时间:结对互助交流,2年为一个周期;指导性交流3年为一个周期;跟岗学习交流每期时间由区教育局确定。
五、交流办法与程序
1.学校宣传。认真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武教人【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塘桥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领会。
2.摸底造册。学校对本校编制总额、人员情况、专业技术岗位等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符合交流人员花名册。
3. 组织实施。 8月22日 前,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交流意向表》。学校根据实施方案按照岗位基本对应、学科需求基本满足,组织安排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结对互助交流、指导性交流由双方学校协商确定参加交流老师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跟岗学习交流按区教育局通知执行。
4.根据工作需要,校级领导和部分教师可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国荣
组员:周建明 陆静 陈燕萍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根据教师交流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交流的范围、条件、比例和区域进行交流,坚决杜绝为交流而交流等简单、无序、不负责任的交流方式,确保教师交流工作有序、高效地实施。
(三)交流教师要求。
(1)交流教师由我校和接收学校双重管理,其结对互助交流以接收学校管理为主。
(2)交流期间我校教师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参加结对互助交流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学校,在接收学校参加组织活动。
(3)指导性交流的骨干教师、中层干部应通过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等形式,为对方学校培养1-2名青年教师;同时,每学期至少在交流学校开设4次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题讲座,或指导集体备课,至少进行8次听课评课等教科研活动。
(4)跟岗学习交流原则上不少于参加2期不同学校的跟岗学习。
(5)教师交流期满后,按要求认真填写《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考核表》,接受以接收学校为主的考核合格后回校工作。要求继续交流的教师须经学校和接收学校双方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
七、保障措施
(一)顶岗交流和结对互助交流教师,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师交流补贴,具体标准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家庭住址与交流学校路途远近等分别确定。
(二)结对互助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接收学校考核发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师其在交流接收学校的工作和现实表现反馈给我校并纳入学校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仍由我校考核发放,
(三)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聘用。教育系统组织评优评先、高层次学习培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实绩突出的交流教师。
(四)从2016年起,凡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的应交流教师,均需具备交流工作经历才可参与择优申报。
(五)严肃教师交流纪律。
凡属应交流对象的教师,如果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条款处理:
1.不得推荐其参加市、区“五级梯队”等专业荣誉称号的评选;
2.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导致教学质量严重滑坡,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师交流工作事关各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我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各位老师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加交流,保证我校教师交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添砖加瓦!
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