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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2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1、      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      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3、      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      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5、      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6、      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7、      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8、      当班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9、      咨询员应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0、 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1、 咨询员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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