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区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申报及初评工作的通知》(武文明办〔2014〕7号)有关意见及安排,决定开展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区级文明单位每三年评一次,在本通知之前,各校不论以前获得文明单位的级别如何(包括市级、省级等),本次均要对照标准,重新从区级开始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创建工作。 区文明单位设“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两个层次,其中“文明单位”按照达标制进行申报评选,名额不作限制;“文明单位标兵”数量不超过系统内“文明单位”申报数的20%,区教育局将在初评汇总的基础上,择优向区文明办推荐“文明单位标兵”。 请各校全面对照《关于印发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文明委〔2014〕2号)以及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认真填写附件中的《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初评申报表》,与本校的《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各一份,将纸质稿经各校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于 附件:区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5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申报及初评工作的通知》(武文明办〔2014〕7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