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常州经开区教育系统相关主体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推行教师师德师风信用承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承诺对象
经开区全体教师
二、信用承诺实施
1.规范承诺文书格式。承诺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公开作出师德师风信用承诺。
2.作出信用承诺。相关学校要指导和组织承诺对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汇总填写《常州经开区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统计表》(附件),于作出承诺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376480834@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863207。信用承诺不得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由申请主体自愿作出。
3.信用承诺运用。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通过“常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向社会公示承诺对象的信用承诺信息,作为今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失信惩戒等行政管理事务的重要参考。
附件:常州经开区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统计表
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