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修身 大道树人
“三知四有”实践活动反思
自我校开展“三知四有”实践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三知”“四有”的内涵:“三知”即知法守正、知德修身、知责图强,“四有”即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
《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法》告诉我们: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章桂芬是我的小学启
《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我们: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作为教师,我们应当认识到,学生由于遗传基因、成长环境、文化背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会有个性差异。就像我们现在的六2班,不完整的家庭导致几个男生桀骜不驯,个性跋扈,一些很多老师对他们颇多微词。但与他们接触多了,就会发现,他们内心也渴望进步,渴望被肯定。有些孩子成绩不容乐观,但他们有潜力可挖,如果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他们就有有提升的空间。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尽量为创造个性自由表现的机会,满足不同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绝不因自己的好恶表现出对学生的态度差异,特别是对在学习、道德、纪律等某方面暂时落后的学生,从不歧视和打击。我还及时敏锐地捕捉他们的闪光点,把握积极因素,促其发展。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正因为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世界才变得如此精彩!
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践行“厚德修身、大道树人”,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自觉肩负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是我学习的最大收获。此次“三知四有”实践活动坚定了我作为一名党员的政治信仰,同时也将鞭策我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在时刻提醒这我牢记说话做事要有规矩,廉洁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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