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精神之号召,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校全体教师齐聚会议室,召开 “三知四有”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会议上黄校长介绍了什么是“三知四有”,并结合了本校提出了三点要求。
首先什么是“三知四有”,即“三知”指:第一,知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第二,知德。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官德修养,践行为民宗旨,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第三,知责。牢记使命和责任,自觉肩负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四有”是指:一是:有信仰,磨砺党性保持定力。二是:有宗旨,联系群众改进作风。三是:有担当,履职尽责争创一流。四是:有戒律,廉洁从政守住底线。
结合“三知四有”的含义,明确黄校长的要求,我觉得在教师这个岗位上做到“知法守正、知德修身、知责图强、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是很重要的。一名人民教师,一名教书育人的工作者,在这个伟大的岗位上,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受到学生、家长的注视。所以如何做到“知法守正、知德修身、知责图强”是我们必须学习的,一个知法守法的教师才不会在工作中犯错误,一个知德并规范自身的教师会成为一个受人尊重的教师,而一个知责并为此不断努力的教师是现在社会所需要的教师,做到这“三知”,会成为合格的教师。而“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要求,不只是教师这个职业,在工作中我们要保持这“四有”,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做一个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的平凡人,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众所周知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在全区都在开展“三知四有”实践活动的时刻,我们作为教师更是要以身作则,做到知法、知德、知责,并将自己打造成为“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的社会公民,为迈上新台阶、建设家乡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