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省自身 “四有”铸师魂
最近,我校开展了“三知”“四有”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了“三知”“四有”的内涵。“三知”即“知法、知德、知责”,“四有”即“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
“知法、知德、知责”,这是三知的内涵,也是教师应认真学习并应融汇贯彻于自身行为中。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于我们教师本身,更应该通过学习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教师,以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绳。“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教师,更是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法律为准绳,道德为基石,不断审视自身行为、语言,不断加强对自身理想道德的教育,并以此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百年之计,教育为本。教育之计,教师为本。教师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好教师能够影响学生的一生。一个好的教师必然是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教师。这便提醒我们应该时刻不忘为师之责,不断反省自身。而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更应该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有信仰、有宗旨、有担当、有戒律”是“四有”的内容。做一个“四有”教师是我们的目标。做一个“四有”教师,我们首先就要坚定政治信仰,高举信仰之旗。其次,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做一个有担当的教师,加强自身的教师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好教学常规。教师是学生人生路程上的引路人,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受到教师带给他们的不可磨灭的影响,因而我们更应该不断端正自身行为,严格要求,做一个守戒律的好教师。
“三知”“四有”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我们应该不断学习,不断落实到自身行为中去,作为我们教育教学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