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学期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中学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五项规范”要求,大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推进减负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二、督查内容
专项督查重点为学籍管理、作息管理、课程教学、校本教研、作业与考试管理、教辅读物管理、课后服务、晚自习等,详见督查反馈表(附件1)。
三、督查方式
采用看(看学校制度、相关过程性材料等)、查(查教师备课教案、学生作业、教师作业批改及记录、校本教研记录等)、访(与学校干部师生谈话交流)、问(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
四、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3月18日-19日,全市中小学由校长室牵头对照督查内容,对本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其中对教师的教学常规检查要全覆盖。3月21日,学校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报告的盖章纸质版、PDF版电子文本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自查报告要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签字。(经开区报送邮箱:22881708@{域名已经过期})。局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区域督查。3月29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属中小学全覆盖督查,形成区域督查报告,并附每所督查学校的督查要点清单。4月2日前,各地将督查报告电子文本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经开区定于3月26日—27日的开展区级中小学全覆盖督查)
五、督查要求
1.规范办学行为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以专项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树立先进典型,严肃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推动学校规范落实办学行为,完善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减负提质增效。
2.各地要强化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结果的运用,尤其要在综合考核、项目申报、优质学校建设等方面作相应运用。学校对每位教师的检查情况要与教师交换意见,检查结果记入教师绩效考核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3.各地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布规范办学行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地要将近期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线索交付督查组调查核实,并对已完成违规办学行为整改的学校进行核查确认。
4.督查组不开汇报会,直奔主题,直插现场。对照督查要点,以“一校一清单”形式,将督查中现场发现的问题情况、整改意见,当场反馈给受督查学校。反馈对象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教导处主任和副主任。
5.督查组撰写督查报告,并以“一校一清单”形式,将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反馈所属教育基教、督导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其他违规办学行为问题、教学常规管理问题,一并反馈。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通报形式向所属学校反馈专项督查结果。
6.受督查学校根据督查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报所属教育基教、督导部门,按时依标落实整改。学校责任督学在学期结束前进行一次整改“回头看”。
联系人:单斐,电话:85681350,邮箱:42603743@{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常州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反馈表
经开区各中小学:
依据市局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全覆盖督查,督查的重点见附件1。
督查的时序安排:
1.学校自查(3月18日-19日),全区中小学由校长室牵头对照督查内容,对本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其中对教师常规检查要全覆盖。3月21日将本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的签字盖章PDF版电子文本报:22881708@{域名已经过期}。
2.区级督查。经开区定于3月26日—27日的开展区级中小学全覆盖督查。形成区域督查报告,并附每所督查学校的督查要点清单。4月2日前,区社会事业局将督查报告电子文本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学常规是减负提质增效的基础,请校长室牵头对本校教学常规制度和执行进行全面自查,其中对教师常规检查要全覆盖。
2、细化工作。各校要对照附件1,整理归集本校的资料,建议依照附件1的8个方面整理出8本资料台账,同时准备电子台账(8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里有文件目录),便于督查组查阅。注:小学为7大方面。
3、做好宣传。要将学校的“双减”、教学常规、课程实施、五项管理等政策措施在师生中开展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