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见附件1)、市消委会《关于开展全市防火门专项治理的通知》(见附件2)和市教育局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各校园要认真组织学校贯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全面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全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标对表、逐项逐条落实排查整改。
落实落细防火门专项整治
各校园对照《关于开展全市防火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联系属地消防部门、学校消防维保单位,对所有防火门的闭门器、防火锁、防火合页等防火五金配件检查修复,确保防火门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采取视频监控系统管理重点部位防火门。
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各校园要根据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已发现的隐患,建立整改清单,逐一挂号销账。
请各校园合理安排时间,利用清明节期间进行整改,完成闭环。区社会事业局将于节后组织督查、抽查。
附件:
1.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2.关于开展全市防火门专项治理的通知
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