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常州经开区第三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经开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第三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社培学院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和区级学科带头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
三、评选程序
1. 自主报名。参评对象对照评选基本条件自主申报,认真填写《推荐呈报表》向学校申报。
2. 单位审核。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培养目标,经校内考核、评议、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材料向教育和文体旅局报送。
3. 综合评审。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4. 网上公示。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拟确定人选名单在局OA管理平台公告栏公示一周。
5. 公布结果。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发文。
四、材料报送
1. 需报送的材料
(1)《常州经开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或《常州经开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呈报表》(附件3、4,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常州经开区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9)电子稿。
(3)对照评选条件按“材料目录”(附件5)提供相关材料。
(4)凡涉及到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5月。近5年,指2020年9月至2025年5月。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
2. 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校为单位将上述各项纸质材料(分类报送)于5月23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6107,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343405498@{域名已经过期},上报时文件名用“单位名称+区骨干学带汇总表”格式命名。
五、奖励办法
1.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教育和文体旅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2.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评优晋级晋职中可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重点培养。
六、评选要求
1.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评选。
2. 各校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若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今后不得参加相关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1.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
4.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呈报表
5.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目录
6.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
7. 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8. 评优课及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种类
9. 常州经开区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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